201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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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》,经上海市公务员局批准,上海市浦东新区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聘任制公务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职位

浦东新区商务委主任特别助理职位1名;

浦东新区经信委(航运办)高级研究员职位1名;

浦东新区科委科技规划与政策研究员职位1名;

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(外事办)高级译员职位1名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遵守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
(三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
(四)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;

(五)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(详见《201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》)。

三、考试报名方法

(一)招聘职位查询

本次公开招聘4名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、考试科目、资格条件等,详见《201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》。从6月11日开始可通过浦东人才网(http://www.pdhr.com/)进行查询。

(二)报名方式

1、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10:00至6月26日12:00。

报名网址为:http://www.pdhr.com/

2、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,限报一个聘任职位。

3、实行告知承诺制。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,如实填写《201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》。

考生应于6月26日18:00之前,将以下材料(提供中文版)邮寄到报考单位:1、本人身份证(或护照)、学历、学位、职(执)业资格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;2、个人简历、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(成果)材料、相关证明材料(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)各1份;3、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。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,报名材料不退回。

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,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、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责任自负。

(三)资格审查

浦东新区商务委、浦东新区经信委(航运办)、浦东新区科委、浦东新区区府办分别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。6月28日10:00起,在浦东人才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。

四、考试方法和内容

本次考试分为履历分析、能力测评和面试。

(一)履历分析。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,由招聘单位进行履历分析。

(二)能力测评。根据每个职位能力需要进行人机对话能力测评。人机对话能力测评委托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。

根据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的履历分析和能力测评结果,按招聘职位总人数1:6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,并于7月5日10:00起,在浦东人才网公布。

(三)面试。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和通知。面试时,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、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缺少上述证件、材料者,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。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,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。

五、体检和考察

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,按每个职位1:3的比例,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。体检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由浦东新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。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。

六、公示和聘任

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、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,并在浦东人才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经公示无异议,并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同意后,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,办理相关手续。

七、招聘咨询和监督

本公告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,地址:上海市浦东大道141号,邮政编码:200120。联系电话:(8621)58877988-1055,传真(8621)58876731。

监督电话:(8621)28282612

八、附件

招聘简章

招聘咨询方式

 

 

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务员局

2012年6月4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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